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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物抗震鉴定过程中建筑类别的划分原则浅析
查看:565  发稿日期:2022-04-21 09:21:05

    工程建设强制规范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gb55021-2021于2022年4月1日实施。实施以来,个别条款引起大家的争议,尤其是抗震鉴定时建筑类别的划分引起了业界较大的争议。作者通过认真学习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-2009与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gb55021-2021,并向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-2009主编请教,将建筑物抗震鉴定过程中建筑类别的划分原则总结如下,供读者参考使用,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。

    许多人就产生了疑问:2006年建造的房屋抗震鉴定时到底属于哪一类?按照字面意思理解,按gb50023-2009应划归为c类,按gb55021-2021应划归为b类(默认后续工作年限等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(34年))。这就给鉴定工作者带来了问题,到底哪个规范对?首先,我们应该要了解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gb50023-2009中对a、b、c类的定义和要求:

    a类:通常指在89版规范正式执行前设计建造的房屋(各地执行89规范的时间可能不同,一般不晚于199371)。其鉴定要求,基本保持本标准95版的有关规定,采用综合抗震能力指数法或采用现行规范规定的方法,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值的0.85倍采用;

   b类:通常指在89版设计规范正式执行后,2001版设计规范正式执行前设计建造的房屋(各地执行2001版规范的时间,一般不晚于200311)

   c类:基本按照现行抗震规范的要求、并适当考虑构造影响进行,不低于原设计建造时的抗震要求。

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》gb55021-2021中对abc类的定义和要求:

5.1.2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,应根据后续工作年限采用相应的鉴定方法。后续工作年限的选择,不应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。

5.1.3 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,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应分为三类: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内(含30年)的建筑,简称a类建筑;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上40年以内(含40年)的建筑,简称b类建筑;后续工作年限为40年以上50年以内(含50年)的建筑,简称c类建筑。

5.1.4 a类和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,应允许采用折减的地震作用进行抗震承载力和变形验算,应允许采用现行标准调低的要求进行抗震措施的核查,但不应低于原建造时的抗震设计要求;c类建筑,应按现行标准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;当限于技术条件,难以按现行标准执行时,允许调低其后续工作年限,并按b类建筑的要求从严进行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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